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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今日要闻/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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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2日
针对教育部紧急通报,泉州市教育局要求全面排查隐患,防范溺水事故
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方法

N本报记者 叶碧玉

本报讯 针对教育部前日发布的《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泉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近期将重申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在全市教育系统中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同时,泉州市教育局敬告家长和监护人,要肩负孩子暑期安全的责任。

学生非正常死亡中 溺水占一半以上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各种非正常死亡为64人,其中,溺水事故死亡人数为39人(小学生占29人),溺水主要集中在暑期、节假日和双休日,同时以外来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为主要群体,占到了45.7%。今年至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溺水死亡人数为5人,也占了非正常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

泉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科长庄严告诉记者,溺水是危及中小学生安全的“第一杀手”,去年全市师生非正常死亡中,溺水死亡的占了一半以上,这类事故虽然多发生在校外,与学校管理没有责任关系,但学生作为学校的成员,作为教育工作服务的对象,每一名学生的安危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的不幸,都是其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损失。”庄科长表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以往发生的溺水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和防范重大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组织多彩暑期活动 让学生掌握自救术

据了解,早在今年4月份,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就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多方联动,全面开展水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在教育部前日发出紧急通报后,泉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内将再次发布通知。针对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和节假日、双休日的特点,泉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联合当地各部门,对学校和学生住地周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如工厂、工地施工留下的坑洼、弃用的未能填埋的石窟,河海、溪湖、水库、水塘等野外水域等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巡查,完善防溺水警示标志和隔离带等安全设施。

除了排查安全隐患,泉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科长庄严认为,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文艺体育活动,尤其是创造条件指导中小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方法,对学生也具有很现实的意义。

“根据市政府的通知要求,有游泳设施的单位、学校要尽可能向学生开放,并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尽力满足学生游泳需求,同时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监管。”庄科长表示,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举办学生暑假游泳训练班,帮助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的方法。

另外,从本月1日至9月1日三个月内,每周三、周六上午,泉州市教育局都将通过中国移动公司“校讯通”家校互联平台,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家长发送一条相关安全教育的短信,平均每个家长将接收到24条相关短信,从而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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