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谭青 通讯员 蔡友添 苏奕拉慈
本报讯 湖南人刘某的小车被一辆摩托刮擦,摩托逃离现场。刘某为抓住摩托车手,以100公里的时速追了上去,结果将摩托撞倒,导致摩托上3人受伤。昨日,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晋江市检察院批捕。
今年4月29日晚,在石狮做生意的刘某,开着自家的小车出门办事。当车行驶至石狮彭田路段时,一名年轻男子骑摩托载着两女孩,从路口冲了出来,与刘某的小车发生了刮擦,小车右后侧有刮伤痕迹。刘某想让对方停车赔钱,但骑车男子没有理会,骑着摩托跑了。
在晋江永和镇旦厝村,刘某再次发现了这辆摩托,一时火上心头,开足马力要将摩托拦下。摩托也猛踩油门企图摆脱。当时路上有许多车,而这两辆车不停地超车、变更车道。最终,小车将摩托撞倒,摩托上3人摔倒在地,小车也撞上了电线杆。据目击者回忆,整个追逐过程十分激烈,大约有3至5分钟。随后,摩托上的3人被送往医院治疗,分别受不同程度的轻伤。
5月28日,刘某投案自首。昨日,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晋江市检察院批捕。据批捕科检察官称,刘某作为驾驶员,对追逐能够产生伤害的后果是能够预见的,并最终将3人撞伤,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而两车追逐,还有可能涉嫌危险驾驶,检察机关还要对此作出进一步调查。
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律师苏东波认为,虽然刘某是在追逃逸的摩托,但他显然行为过当,因为追逐的行为极有可能产生伤害。在追上后,他又开车撞向摩托,即构成故意伤害行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而鉴于刘某是追肇事逃逸车辆,在量刑方面,应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