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李空军
本报讯 即日起,漳州市工商局将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广告专项整治,整治范围涉及户外广告、媒体广告、印刷品广告,以及店堂、橱窗、牌匾广告等四种类型。
此次整治旨在全面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和广告语言文字的使用行为,提升漳州城市文明程度和良好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在户外广告整治方面,重点查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擅自改变核准登记事项、广告内容超审批范围;已登记但未按规定清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版面破损老旧广告等5类。
店堂、橱窗、牌匾广告,重点查处广告语言文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用语用字不规范,单独使用汉语拼音或外国语言文字,使用错别字、繁体字,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异体字、简体字等;广告使用不规范的成语等3类。芗城、龙文两区是店堂、橱窗、牌匾广告语言文字整治的重点区域。
此外,旅游服务广告、消费返利类广告、烟草广告也纳入此次重点整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