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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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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谢艳珊 刘明斌 本报讯 昨日,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三兄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陈某甲等三人,与被害人系隔壁邻居。双方在几年前也曾因为建房子的问题发生纠纷,最后法院判决嫌疑人这方因搭建房子应赔偿被害人方27000元,嫌疑人一方一直觉得不服。今年4月21日,被伤者林某在改建自家房子时,三兄弟的母亲担心会影响到自家的房子,便去劝阻,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三兄弟见势围过去,最终导致林某轻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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