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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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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思法 本报讯 偷车被发现,无路可逃的小偷一口气狂奔至32楼,藏进水表房,还是被逮住。近日,小偷陈某庆被思明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4月17日下午3时许,24岁的漳州人陈某庆溜进思明区都市新巢小区1号楼的地下车库,成功撬开停放在此的一辆电动车,并推着车坐上电梯。至1楼时,他刚好碰上车子的主人小杜,车子被一眼认出。顿时,慌了手脚的陈某庆弃车而逃,朝着楼梯间跑去,并一口气爬上32楼,躲进了水表房里。最终,他还是被失主小杜和小区保安从水表房里揪了出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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