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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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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小学 原则上不再撤并 省教育厅要求妥善解决农村小学生远距离上学问题;如确需撤并得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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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李薇 本报讯 我省现有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不再撤并,严禁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撤并学校,也不得通过减少教育教学资源投入的形式,人为造成学校自然消亡。昨日,省教育厅就妥善解决农村小学生远距离上学问题,提出了上述意见。 省教育厅指出,农村走读生单程步行上学时间一般以20分钟以内为宜,最远不超过30分钟。现有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不再撤并,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撤并的,须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在学生通学安全得到保障、群众支持认可、拟就读学校师资按编配齐、食宿后勤配套完善的地方,才可进行撤并,所制定的调整方案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根据意见,农村小学中、低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安排在寄宿制学校寄宿。在交通不便的农村边远地区,应继续保留在校生数小于100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并通过经费拨付、师资保障、装备配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促进这类学校从“小而差”向“小而优”转化,以稳定区域内生源。省教育厅将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免费提供课程教学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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