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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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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韩艳红 本报记者 苏禹成 本报讯 昨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黄某。 去年2月20日下午,郑某(已判刑)邀黄某、许某(已判刑),到市区民主里新村找蔡某讨钱,结果与蔡某的哥哥蔡某根发生口角并打架。蔡某与朋友陈某闻讯赶来后,双方又在市区胜利东路打架。郑某手持铁管殴打蔡某的肩部、手部、背部,后又由许某持铁管殴打蔡某的腿部及头部,造成蔡某抢救无效死亡,陈某受轻微伤。案发后,黄某潜逃,于今年5月21日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在此次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中,黄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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