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张新册
本报讯 在漳州市区某宾馆安装针孔摄像机,蹲守5天,余某乐等人拍了3对男女的性爱视频。过后,他们尾随受害者,威胁勒索。第一次,他们得手5000元,觉得受害者确实不会报警,第二次开口就要10万元。可这次,第二个受害人选择报警。昨日,龙文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捕参与作案的余某文、林某勇、彭某彬三人。
录性爱视频后
尾随受害者
余某文和林某勇、陈某汝(另案处理)都曾被关押在长泰看守所,成了好朋友。在看守所里,他们商量着出去后该如何生活。林某勇说,不如在宾馆里安装摄像头,拍下开房男女的画面,然后去敲诈他们。他觉得,这些男女不会报案,要钱也会乖乖给。其他两人都觉得可行。
今年1月,余某文刑满释放。3月的一天,他花了1200多元买来针孔摄影机,而此时林某勇、陈某汝也刑满释放。
3月10日,余某文找到林某勇,说想按照之前的想法赚点钱。两人商量后,决定在漳州市区安装针孔摄影机,并找来陈某汝帮忙。
3月25日,他们选定一家宾馆,开好相邻的两个房间,在墙上打孔,安装针孔摄像机。之后,他们退掉一间房,并在另外一间守了5天,24小时拍摄。其间,共有3对男女被拍下性爱录像。
余某文还叫开出租车的朋友彭某彬帮忙,多番跟踪受害者,得到他们的联系地址。
开口勒索10万
受害者报警抓人
被他们跟踪的受害者之一小刚(化名)在漳州市区开店。4月中旬,他收到一张内存卡和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余某文的电话号码和一句简短的话“你一个人看,你觉得这个资料值多少钱”。
卡里正是性爱视频,小刚看后吓了一跳,赶忙与余某文联系,被勒索5000元。他本想报警,但怕破坏自己的家庭,就按照余某文的要求,将钱丢在漳州大桥一处电线杆旁。收到钱后,余某文许诺将底片烧毁。
第一次得手后,他们继续作案。5月7日,余某文跟踪另一位受害者小敏(化名),看着她从上班到下班,确定单位和住址。在漳州市区漳华路附近时,他出钱让一个不明情况的摩的司机把装有视频的袋子交给小敏。里面同样附上联系方式,要求三天内联系,否则将视频内容送到小敏的单位和家里。这回,他们索要10万元。
不过,次日,小敏就报警了。警方很快将他们捉拿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