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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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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淑芳 实习生 周湖健 本报讯 近日,消费者林先生向泉州市工商局12315反映称,6月11日,他到位于泉州市区宝洲街的808酒吧内消费。其间,他上了一趟卫生间,回来后发现,原本放在桌子上的一部苹果手机不见了。事后,他通过店内的监控录像,发现是该酒吧内的一名工作人员偷走了手机,林先生一直向酒吧方面追讨始终未果。 “我们已经报警了,可是偷手机的员工目前还找不到。”808酒吧负责人陈先生说,酒吧刚开业没几天,这名员工刚招进来没多久,监控录像显示,他在拿到手机后就骑电动车离开了,连工作至今的1000多元工资都没要。最终,陈先生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赔给林先生。但林先生认为,自己手机上的通讯录等数据再也找不回来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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