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黄金第一案”的判决结果引发舆论强烈反弹。不少人质疑法院判决,认为银行自己的系统有错在先,不能因此认定宋先生是不当得利。
那2100万元是不是不当得利,法律界人士有激烈争议,法院的结论并非全无法律依据。其实,我们更要追问的是,法院为何会认定银行是可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为何对银行未经司法裁决私自划走储户资金的违法行径视而不见。
近些年来,民间对银行系统的傲慢反映强烈:“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银行多给钱,储户必须归还;ATM出错,储户多取钱,坐牢;银行少付款,离开柜台概不认账”等严重不对称的权利义务关系饱受诟病,银行却能依然故我,跟司法和行政系统对银行的偏袒不无关系。
要打破垄断行业的傲慢,首先要破除的正是执法的偏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