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月芳
本报讯 8月份起,泉州将结束机动车环保标志的首轮核发。这意味着,本月底前,泉州车主得抓紧时间对达到年检有效期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及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泉州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近日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全市做好在用机动车年检和报废机动车淘汰,为下月起机动车环保标志进入严管期做准备。届时,主管部门对路面车辆各种违规上路行为将加大打击力度。
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截至上半年,泉州市已累计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约30万张。8月份以后,车主申领环保标志不再免费,除了需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外,还要提供汽车排放尾气的检测报告,这一程序需要到社会化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完成。
据悉,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环保部门将责令机动车所有人限期治理,依法给予罚款。环保部门将由此前的当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改为启动一般程序进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可处以车主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