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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9版:漳州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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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6日
人保财险漳州分公司回应——
调查投保单签名问题 有望垫付部分款项

N本报记者 苏禹成

本报讯 车祸后逃逸,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车主称,投保时,保险公司没说什么情况下拒赔,自己也没有在投保告知单上签字,保险公司应当先行垫付(详见本报去年12月23日A16版、今年7月4日A5版)。昨天,人保财险漳州分公司法律部林经理称,他们将调查保单未签名一事,如属实,他们将先行垫付部分款项。

车祸受害者郝强还在解放军第175医院住院。他称自己已卧床7个多月,花去近50万元。现在还差最后两个手术,大约还需6万元,却再也拿不出来了。此前,家人凑了20多万元,房子也押出去了。而照料他的哥哥被查出肝癌,4月底过世。面对接连不幸,他满脸悲伤。

另一头,肇事司机吴某的妻子高女士称,之前他们借了20多万,现在保险公司不出钱,真的没有办法了。肇事的越野车是因为公司业务需要贷款买的,“事故发生时,公司刚起步,本身就欠了不少债,现在肯借的都借了”。

吴某说,他很悔恨当初逃逸,目前郝强未出院,还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投保单上未签名一事,如果走法律程序,需要很长时间。

昨日,人保财险漳州分公司法律部林经理称,公司对这起事故保持关注,“如果投保人不涉及交通肇事逃逸,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垫付的情况先行垫付一部分”,但吴某逃逸,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现在,投保人提出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责任。面对这种情况,他们将让投保人先将医院费用清单复印件交过来,同时在内部调查投保单上未签名一事,如证实业务员工作有疏忽,那么将向省公司汇报并先行垫付一部分款项,让受害人尽快动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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