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闽南网记者 韩婧
闽南网讯 一辆皮卡车上,堆放着一箱箱货物,足足高出皮卡车一倍,让人看了十分担心。本周一下午2点半左右,网友“日月之约”在泉州市区涂门街灵慈街上看到了这一幕,并在新浪微博@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料。
无独有偶,上周六上午11点左右,本报读者侯先生也通过海峡都市报闽南版安卓客户端报料称,他在市区涂门街上看到,拥挤的机动车道上,一辆电动车,后座上捆着一辆玩具车,玩具车的车身超出电动车车宽不少,十分危险。
对此,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张副科长表示,车辆长期严重超载,容易导致机械故障,引发机械事故。市民们不要贪一时方便,而不顾生命安全。
张副科长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该条例71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网友“日月之约”通过微博@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料并拍图、侯先生通过海峡都市报闽南版安卓客户端报料并拍图,线索费各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