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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4版:闽南新闻-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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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9日
厦门市物价局
取消客房价格备案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为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审批,厦门市物价局决定取消全市宾馆、酒店、饭店、旅社、招待所、培训中心客房价格备案制度。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各酒店的客房价格由经营者在不违反《价格法》等法规和定价原则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不得虚高定价、高折扣、搞价格欺诈和恶性竞争。各经营者要建立本单位的门市价格变动登记档案,以确保接受监督检查和受到投诉时有据可查。

同时,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客房价格,至少须稳定执行一段时间,不得随意在短期内频繁调整价格,以保持客房价格的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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