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韩影 通讯员 郑平珍 何志勇
本报讯 3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因囊中羞涩,屡次加“霸王油”,被发现后还出手伤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吴某等3人,近日被泉港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0个月不等。
去年4月19日,泉港人吴某、林某和郑某租车兜风,到泉港区某加油站加满油后,趁工作人员不备,欲驾车离开。不料,被加油站员工阻拦。吴某等人则将员工推倒在地,致其轻微伤后逃离。第一次得手后,吴某等人又于4月21日至23日,在泉港区4个加油站加“霸王油”,涉案金额共计11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