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周惠珍 满荣
本报讯 中午工休时无证开叉车玩,结果失控撞死女同事。日前,经芗检察院提起公诉,38岁的云南男子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今年4月29日中午时分,漳州某农业科技公司员工胡某下班后,在公司车间午休时,看到停放在车间内的一辆叉车钥匙未拔出,便一时兴起,想要试试开叉车玩一下。因为不懂得驾驶叉车技术,启动后的叉车失控,撞到在叉车后面休息的女同事,致其当场死亡(本报4月30日曾作报道)。
案发后,公司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公司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150000元。鉴于胡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无前科劣迹,法院对胡某从轻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