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建辉
本报讯 泉州市政协昨日听取市检察院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其中,市检察院推行的“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引起政协委员关注。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量刑建议申请,通常是由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检察机关对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如实则将意见移交给法院,供量刑建议参考。此举前年在石狮试点,效果还不错,去年9月开始,在全市的8个看守所铺开,目前已有11例量刑建议申请全部被法院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