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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泉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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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日

主电缆损坏 停电已3天 维修费7万 究竟该谁出
业主物业均不让步,市区中远名城2栋1梯30户无电可用

N本报记者 张帆 黄启鹏

实习生 李绵绵

本报讯 “我们在宾馆住了两个晚上了,晚上只能去朋友家借住了。”林先生说,自家停电3天了,因为中远名城小区2号楼1梯的主电缆损坏,物业要求每户平摊2526元更换新电缆。业主们都觉得损坏的电缆属于公共电缆,而且在电表外,怎么说也轮不到自己来付钱。可物业却认为由业主分摊维修费合情合理。

双方都不愿让步,这事就这么一直耗着,1号梯的24户住户和沿街6户店面全都无电可用。

停止供电是从7月28日凌晨5点开始的。一梯的铁门上贴着一张紧急通知,称该梯的主电缆故障已无法修复,需更换主电缆。经供电局测算,所需人工、材料费共计75778元,每户需分摊2526元。旁边还附有泉州建电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的《工程预算书》、《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和《分部分项定额计价表》。

对于这笔数额不小的维修费用,许多业主都存有疑问。

主电缆线是从物业中心附近的配电房接至2号楼一梯的,沿途经过小区走道,全长共235米。业主林先生觉得,电缆线是主线故障,线路沿经公共区域,属物业管理范围。之前各业主已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如今是由于电缆老化需要大工程维修,7万多元的维修费用由业主全权承担,物业和开发商皆置身事外,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也有业主称,24户业主中,每户住宅面积、用电量也不同,但却要交同样的钱,他们也不理解。

对于业主的质疑,负责小区物业的三远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表示,这样的电缆维修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去年9月份,同属他们管理的世纪巨星小区3号楼1梯也曾经更换过电缆,一万多元的维修费用也是由业主分摊缴纳。而每条电缆分布的电容量是一样的,使用情况并没有限定,因此平均分配费用是合理的。目前,他们已将消息通知到各家各户,如果业主仍拒绝分摊维修费用的话,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至于有业主提出,电表内才是业主的产权,既然是电表外出现问题,是否应该由电业局埋单?泉州电业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中远名城的电力设备并非由他们进行建设,而是由开发商自行负责,因此表外这部分电力线路的维护并不属电业公司,应该由开发商、物业或社区负责协调解决。

一般情况下,供电部门与用户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的产权归属,该如何划分呢?工作人员介绍,一般以电表为分界点,电表下面的属于用户,电表以上的是供电公司的产权,但不同小区的实际情况可能不一样,遇到纠纷,则以供用电合同上的信息为准,通常如下划分:

1

低压用户

以用户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电表)为分界点,最后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2

10千伏及以下高压用户

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配电室进线套管为分界点,分界点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

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

4

采用电缆线路供电的用户

以供电点或受电点的电缆接线头为分界点

5

供电线路产权属于用户的

以公用供电线路上的分支点或公用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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