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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直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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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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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表示,该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应扣12分,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
水哗啦啦地流,市民很心疼

消防栓被撞 次肇事车跑了 次

N本报记者 俞志村 黄谨

见习记者 陈晓婷 文/图

时间:昨日上午11时许

地点:泉州市区东湖街与刺桐北路交界处

事件实录:一消防栓被车撞倒后,形成了一个高约五六米的“喷泉”,白白流走上百吨自来水,肇事者驾车逃跑。而据泉州市自来水公司有关人员介绍,该消防栓自去年以来,已是第七次被撞倒,而肇事车辆每次都逃逸。

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被撞消防栓倾斜一边,喷出的水柱被井盖压住,水往两边喷涌。一旁的人行道都是水,过往行人小心翼翼地择路行进,泉州市自来水公司的维修人员正在抢修。1小时后,消防栓修好,不过白白流走的自来水有上百吨。

据目击者俞先生介绍,一辆停在事发路段的粉红色小轿车倒车离开时,速度挺快,“砰”的一声撞倒了消防栓,水顿时就喷了出来,喷出的水柱有五六米高,但司机并没下车,而是直接加速离开,往刺桐北路方向逃跑了。

泉州市自来水公司抢修队值班工作人员表示,自去年以来,该消防栓已经第七次被撞倒,而肇事车辆每次都逃逸。

“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责任”,市民陈女士认为,肇事者的这种逃跑行为,很不可取。

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该司机的行为构成了肇事逃逸,应被处罚2000元人民币,并扣12分,同时,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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