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深圳 通讯员 黄胜俊
本报讯 年底前,龙文区所有标准化村卫生所,将完成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今后,符合条件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将率先实施新农合普通门诊在卫生所直接报销。昨天,龙文区卫生局下发《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中明确,由龙文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以乡镇为范围,实行“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的规范建设、人员队伍、业务工作、药械配置、绩效考核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所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
今年,龙文区拟建74家标准化村卫生所,目前已建好50家。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将设置一家标准化卫生所,每个村卫生所(室)配备1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
设置:卫生所覆盖行政村 医生须有执业资格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家标准化村卫生所,人口超过2000人的可增设1家,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可联办、个人举办或卫生院举办。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行全区统一的机构名称、标牌、机构印章和工作制度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龙文区卫生局委托,对所属行政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管理,承担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后,新进入村卫生所(室)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由村民委员会推荐,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经龙文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身体健康。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对镇、村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报龙文区卫生局备案。
管理:药品统一配送 实行零差率销售
在业务管理方面,各村卫生所(室)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处方、门诊病历、诊疗日志等各种医疗文书按规定全区统一,并制定统一的药品、急救、双向转诊、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等管理制度。村卫生所(室)要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并书写规范。
村卫生所(室)要积极配合疾控、妇幼、卫生监督等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日常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等工作,要统一安排、管理、考核。
药品与器械管理方面,标准化村卫生所要全面配备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最新版)》内的药品,并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要求设置国家基本药物使用专柜,建立明细台账,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并公开上墙。届时,符合条件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将率先实施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制度,一般卫生室参照执行。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指导所辖村卫生所(室)的卫生人员合理使用药物,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日常监督管理。
考核:乡镇卫生院负责 结果挂钩政府补助
龙文区卫生局依据《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绩效考核。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室)进行考核,区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复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意见》规定,村卫生所(室)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要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龙文区卫生局将委托区卫生工作者协会统一印制相关收费票据并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此外,村卫生所(室)设置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其负责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