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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13版:E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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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0日

“便宜”不好捡
应对促销需仔细辨别

N本报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郭智山

近日,记者从工商部门的家电投诉案例中发现,消费者对商家促销活动的投诉不少。眼下,家电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各大商家普遍推行“薄利多销”,各种促销字眼随处可见:“全场优惠”、“预存十倍翻”、“半买半送”……然而,这些“便宜”真的那么容易就能捡到吗?

【消费案例】

买单后 被告知没货了

黄先生今年6月28日致电12315称,之前在市区一商场购买彩电,当时该店做彩电促销活动,其中一国产品牌彩电全场产品都打7折。黄先生当下就选购了3台电视,买单后被告知其中的两台电视没货,这两台电视机原价8000元左右,7折后6100元上下,于是黄先生要求在该店选购同品牌的另外两款电视,原价7100元左右,这时商家称不能给予同样的折扣,黄先生甚是不满,投诉该商家,要求给予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经调解商家同意退款给黄先生。

【案例分析】

询问清楚再购买

明明写着“全场活动”,买单时何以变成了“部分商品”;“买一送一”究竟指的是同种商品还是其他类别……这些字眼看似并无不当,实则暗藏猫腻,给活动宣传上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提供了台阶。

黄先生要求购买同品牌其他型号的彩电也享受7折优惠,商家却告知不能打同样的折扣,所谓的全场折扣,事实上只是部门商品的折扣,而商家在宣传时,并没有明示,因此消费者很容易被促销优惠所迷惑,从而产生纠纷,说不清楚。

业内人士提醒,选择参加促销活动,事前应了解清楚几个关键问题,一是着重问清楚享受优惠的前提条件和限制性条件;二是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三是要权衡得失,权衡优惠获益与付出成本;四是口头重要承诺必须以书面文字明确约定。

【工商提醒】

小心辨别,谨防被误导

部分家电促销往往会在极不显眼的位置印有“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等条款,消费者在促销期间或是无法购买到促销的商品,或是购买后发现商品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要求商家履行承诺时,商家往往以此为由拒绝,这样的现象通常发生在一些小型的家电商店,大型卖场则相对正规。

丰泽工商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器时首先要注意标有“本单页中样机外观、功能,以现场实际产品为准。本公司对本单页拥有解释权”一类内容的宣传材料,一定要进行仔细阅读并与实物样品对照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其次,消费者准备购买某电器时,一定要索取该产品说明书,货送到后还要当场验货,核对无误后再签收,以免发生“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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