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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4版:漳州新闻-时政/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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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0日
漳州多部门联手预防、处置医患纠纷
隐藏医疗文书 责任人将受重罚

N本报记者 林深圳

本报讯 医患纠纷后窜改、伪造、隐藏医疗文书和现场实物的医院及直接责任人,将会受到卫生部门从重处理。昨天,漳州市政府召集卫生、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关于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的相关会议。漳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工委书记许荣勇,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文标参加会议。

许荣勇强调,卫生行政部门对属医疗责任事故引发的纠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对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按实际过错严肃处理;对医患纠纷发生后,窜改、伪造、隐藏医疗文书和现场实物的医院及直接责任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其从重作出处理。

截至目前,漳州共设立10个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已建立起由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调解、法院确认、保险公司理赔“三位一体”的医患纠纷调处制度。今年上半年,漳州共发生医患纠纷81起,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受理67起,成功调解60起;受理理赔案件91件(含往年未理赔案件),理赔272万元,并有32件案例正在调解理赔中。

刘文标说,目前,漳州的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有的设在司法局,有的设在法院,有的设在县信访调解中心,老百姓办事很不方便。另外,聘用的年老退休人员偏多,占总数的33%,而年轻调解员因待遇问题留不住,这不利于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

刘文标建议各县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四个要求,加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软硬件建设,并建议各县统一将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设置在已有的县信访调解中心内,实现资源共享。另外,可通过调配和聘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队伍,调解员可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吸纳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作为兼职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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