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杨媛 黄雅婷
本报讯 弟弟和朋友涉嫌强奸,姐姐私下给受害人1万元,唆使受害人做伪证。昨日,漳浦警方分别以涉嫌强奸、妨害作证罪,将漳浦查岭村村民周某刚、王某、周某刚的姐姐周某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朱某是周某刚女友的同学,王某是周某刚的朋友,王某曾两次询问周某刚“朱某是否愿意与人发生关系”,周某刚回答“这要靠你自己的本事”。4月28日,周、王两人将朱某约到周某刚家中,按事先计划好的方法,轮番和朱某喝酒,意图将她灌醉再发生关系。次日凌晨,朱某、王某都喝醉,周某刚便将朱某扶进房间强奸。朱某报警后,周某刚的姐姐周某兰找到朱某要求私了,并答应给她1万元作为补偿。朱某收钱后,到漳浦县公安局翻供称自愿与周某刚发生关系,但被民警识破。随后,民警对朱某的翻供行为作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