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尤燕姿
本报讯 8月14日晚丰泽交巡警大队统一行动中,一辆南安人防办的公务车闯关(本报近日连续报道),民警多路追击拦截未果。闯关者为南安人防办工作人员刘某愿。昨日上午,丰泽交巡警机动中队凌警官电话通知他前来大队接受处罚。
凌警官介绍,刘某愿当晚驾车时未系安全带,处100元罚款;因闯关不服从交警指挥,处150元罚款。据称,刘某愿在两张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于自己的闯关行为,刘某愿表示很不应该,感到很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