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谭青
本报讯 晋江人林某开车回家,小车司机潘某朝他竖中指,林某上前理论,双方发生冲突。警方赶来时发现,两人均为醉驾。昨日,晋江法院一审判决,因犯危险驾驶罪,林某被判拘役两个月,潘某被判拘役一个月。
今年8月8日凌晨零时许,林某在晋江市和平路一酒店和朋友喝酒,开车回家时,因为抢道,潘某对林某比划了下中指。林某很生气,开了几公里追潘某,在华泰社区将对方逼停。双方不久起冲突,幸未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