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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泉州新闻-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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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9日

德化:超两次违停 警方才会罚款

德化贴出“卖萌”罚单

N本报记者 涂传之

田米 文/图

时间:昨日

辖区:德化县公安局

“亲爱的主人,警察叔叔说,您不能随便把偶丢在马路上哦!”这样的卖萌语句,出现在车辆违停罚单上,是不是有些新奇?前日起,不少德化的市民都发现,违停车辆上贴着的不再是罚款的“小黄单”,而是写有卖萌语句的警告通知书。这是德化警方针对车辆违停,新出台的人性化执法:年度内违停两次都给予警告,第三次才进行罚款。

德化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新措施并非代表对违停车辆不再处罚,“警告也是处罚的种类一种,且每一次警告都会记录在案,希望广大车主引以为戒。”该负责人说,出台这样的新措施,目的在于重申针对违停车辆的处罚,是以维持交通秩序为主要目的,而非群众所误解的“以罚款为目的”。

对于德化警方新出台的这项措施,在互联网上,德化市民普遍叫好。网友“家住德化”说:“该支持人性化的方式!和谐社会就需要人性化的执法!是人难免会犯错!两次警告并不是纵容两次去违规!”网友“阿飞”说:“人性化执法并不是不从严管理,而是更好地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法治理念,更能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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