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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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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华健 通讯员 林秋韵 本报讯 她四处应聘收银员,可没呆多久,就将营业款卷走跑路。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江西人杨某凤一审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去年年底,杨某凤拿着一张假身份证,先是应聘到晋江市兴泰国际会所担任收银员,卷走2300元营业款。之后,她用同样的方法,卷走厦门集美区月色佳人桑拿馆的营业款2269元。接着,她又在应聘到泉州市刺桐饭店桑拿部、石狮市汇龙酒店做收银员后,再次卷走营业款。 经法院认定,杨某凤总共卷走营业款1466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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