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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前晚,《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与转融通有关的细则同时出台,并于本周起实施。这标志着转融通试点实质性开启。
据悉,试点期间,证券出借人仅限于机构投资者,证券出借交易实行定价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表示暂不接受约定申报,暂不对证券出借交易收取费用。
根据上证所公布试行办法,证券出借交易实行固定期限,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共5个档次。上证所接受出借人出借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申报当日有效,14:30前可以撤销。同时,接受借入人借入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10。申报当日有效,15:10前可以撤销。而深交所的申报时间稍有不同,出借人出借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借入人借入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此外,上证所试行办法规定出借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万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份)。而借入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万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亿股(份)。而深交所对于出借人单笔的最高限额为1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