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吴文惠 黄宜佳
本报讯 交了一万元订金,订购的木地板却被商家卖给了别人。近日,芗城区的邱先生就遇上了这窝心事。
今年3月3日,正在装修新房的邱先生,在市区元光南路一家木地板店看中了一款木地板。当时,商家向邱先生保证仓库有现货,并与邱先生约定可随时送货上门。
可最近,邱先生通知商家送货,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才告知该款木地板已被销售,剩余的量不足邱先生所订购的数量。
邱先生觉得,商家未经同意擅自将他所订购的木地板卖给他人,应该承担责任。因时间紧迫,邱先生表示要挑选其他款的木地板,商家却以价格不同为由拒绝。几番交涉无果后,邱先生拨通了12315。
接诉后,芗城12315工作人员立即与商家一同到邱先生家中实地测量,商家仓库所剩的该款木地板确实数量不够。
前日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商家退还邱先生10000元订金,并赔偿违约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