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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F14版:小鱼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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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1日
购房贴士
精装房出了质量问题 该怎么办?

近日,海峡国际社区因精装房玻璃门爆裂而陷入“质量门”,并引起市民及广大网友的热议。随着成品房时代的到来,如果入住后才发现装修质量存在问题,业主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咨询了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郭丰律师。

郭丰律师认为,购房人在购买房屋签合同时,由于现在房管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只是约定了保修责任,这对购房人来说较为不利,所以在签订补充条款时要尽可能地约定该项内容,所以购房人从签订合同的时候起,就应该关注房屋质量,明确约定如果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修复后购房人可继续办理入住,购房人也可自行请其他有资质的公司修复,维修费用全部由开发商承担;如果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可要求解除合同。

另外,郭丰律师认为,购房人在装修完实际入住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注意两点:

第一,在保修期内开发商要是拒绝维修,购房人可起诉要求其维修并赔偿损失。第二,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按照规定,在保修期内,购房人首先向开发商提出要求维修。经合理期限后,如果开发商拒绝或拖延维修,购房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要保管好全部的票据和其他的书面依据,在维修完后,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的修复费用和因为修复而给自身造成的合理损失。如果开发商拒绝支付的话,购房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该质量问题经开发商多次维修仍不能有效解决,并且影响到购房人的正常居住,那么可认定为是严重质量问题,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装修的费用、房款的利息、损害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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