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张小虾
本报讯 前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贵州人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拘役1个月,罚金1000元。
4月17日凌晨2时许,在角美经商的王某与朋友林某在KTV唱歌喝酒。临别之际,王某看林某醉醺醺的,便开车送林某回角美福井村的家,之后,他再独自一人回住处。不想,当晚福井村有村民家的鸡鸭被偷,五六个村民在村里四处找小偷,刚好王某驾车经过,被村民拦下来。虽然王某解释自己是送朋友才进村的,但因操外地口音等,让村民怀疑,挨了村民一阵打。
被揍后,王某打电话给朋友林某,林某赶到现场解救,并报了警。警察赶到后,确认是一场误会,打人村民也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医药费。但民警发现,王某身上酒味很重,遂带他去抽血化验,发现他的血清酒精浓度为80.00mg/dl,刚好达到醉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