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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史志鹏摘自《太原晚报》 唐宋时,我国就出现了快餐。 早在唐代,集市上就有一种叫“立办”的酒席。据唐代学者李肇的《国史补》记载,唐德宗临时召见吴凑,任命他为“京兆尹”,且要立即赴任。时间自然紧迫,为庆贺升迁,吴凑还是邀请了亲友来家中聚餐。当亲友赶到时,酒宴已摆好。客人不解,问何以能这般迅速?吴府的管家回答:“两市日有礼席,举铛釜而取之,故三五百人之馔,可立办也。”由此可见,这“立办”,可算是唐代的快餐。 到宋代,在东京等地市场上随处可见一种叫“逐时施行索唤”和“咄嗟可办”的餐饮,这便与今天的快餐店一样。南宋笔记《都城纪胜》记载,当时市场上已有供应众人点心的“荤素从食店”,而且饮食花样繁多,各式馒头、蒸饼、糕点、小食品、烤鸭熟食应有尽有,品目多达百余种。宋代话本《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对“熬肉”快餐的吃法曾有细致描写:“解开熬肉裹儿,掰开一个蒸饼,把四五块肥底熬肉多蘸些椒盐,卷作一卷,嚼得两口。”这种“熬肉”是一种无盐熟肉,可和蒸饼吃,随处可买,也是专为旅客、有急事之人制作的方便快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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