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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丰泽区富临华城小区地面临时停车位声明如下: 根据由丰泽区建设局、津淮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的协调会达成的约定,泉州市丰泽区富临华城业主委员会与我司于2010年7月9日签订物业移交具结书,双方确认富临华城地面临时停车位(共31位)所有权归我公司所有,其中,在该露天停车场西边的最后8个车位提供给富临华城业主委员会(业主)作为临时停车和场地周转用,富临华城业主委员会只拥有上述8个临时停车位的处理权,对其它23个临时停车位没有处理的权利,无权就该23个临时停车位与业主签订使用协议、收取费用等。 特此声明 泉州商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9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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