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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周杨宁 本报讯 芗城区进行2012年农业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工作部署,确保在削减GDP增长和城镇化率提高产生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实现农业COD、NH3-N减排2.2%以上,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的规模化养猪场的养殖总数,必须占本辖区规模化养猪总头数的60%以上。 芗城区将严格控制辖区内畜禽养殖总量,积极引导养殖户逐步减少生猪养殖数量,全面遏制禁养区内养殖回潮及禁养区外新(扩)建养殖场现象,发现一起坚决取缔一起。 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采取生态种养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减排,产生的废物、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农田;对于不能改进养殖方式的,要限期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灌溉还田等。今年全区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的规模化生猪养殖数,必须达到辖区规模化养殖数的6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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