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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7版:海峡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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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7日

台拟取消陆配“保证人”制
还将简化大陆赴台探亲程序

N中新

据台媒报道,大陆配偶权益再传重大进展。据台湾方面有关官员表示,长期困扰陆配在台居留身份转换的“保证人”制度,相关单位正研议取消。也就是说,未来只有赴台观光或短期停留的大陆民众仍须有“保证人”作保;在台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的陆配,将不再受制于“保证人”约束。新制最快年底前上路。

“保证人”制度

钳制陆配生活

根据台湾有关规定,陆配依法向有关单位申请在台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时,必须由台湾配偶或在台设有户籍的二亲等内亲属作保;另外,陆配涉及居留身份转换时,也须由“保证人”作保,负责陆配在台生活。

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钟锦明5日表示,现行制度至少有两大缺点。首先,部分台湾配偶将出面为陆配作保,视为钳制陆配在台生活的工具,只要“主观上”不愿配合担任“保证人”,就能影响陆配身份转换的程序。

其次,依现行规定,“保证人”必须负责“被保证人”(陆配)在台生活,当“被保证人”有依法须强制出境情事,“保证人”应协助有关机关将“被保证人”强制出境,并负担强制出境所需费用。但相关规定并未附加罚则或强制执行措施,致使“权责不符”现象频生,令“保证人”制度徒具形式意义。

赴台探亲规定

内容过于琐碎

依台湾现行规定,光是大陆人士申请赴台探亲就有7种态样,内容相当琐碎。台湾方面有关官员5日透露,整并这些过于细碎的探亲规定,是主管机关下阶段的主要工作。

官员还举例说,差别只在于陆配是否有台湾户籍,但却衍生出两套执行办法,影响陆配基本的受探视权益。有关单位正积极着手研修过于琐碎的许可办法,未来将倾向整并为一致,也会顾及陆配基本权益。新办法预计年底前送请“行政院”审查,最快年底即可上路。

□相关新闻

台拟开放陆资

参股台湾营造业

据台媒报道,台当局“内政部”决定开放陆资可投资台湾营造业,但不论增资或参股以10%为上限,不得经营。台当局“行政院”认为股权比例太小,仍可大胆规划开放幅度。不动产经纪业的开放,也在检讨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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