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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6版:漳州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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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7日
市区一养生会所未经验收就营业
吃了35万罚单

N本报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肖和勇 邹燕芬

本报讯 休闲养生会所未经消防验收、安全检查,就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35万元。昨日,涉案单位业主已缴纳罚款。这是漳州市单项消防行政处罚金额最高的罚单。

芗城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14日晚,省消防总队“平安消防”专项行动督察组在漳州督察时发现,漳州市区这家休闲养生会所内,有12间包厢正在营业,但该场所存在未办理消防相关手续就擅自开业的问题。

芗城区消防大队查实,涉案单位“芗城区某休闲养生会所”面积约3000平方米,层数4层,1层为大堂、2至4层为足浴用房。该场所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及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两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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