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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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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满荣 黄连华 本报讯 昨日,诏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沈某松、沈某欣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今年3月,沈某松将一辆面包车卖给陈某,却私留该车另一把钥匙。之后,沈某松在网上看到陈某欲售该车,就和沈某欣密谋盗车。4月19日,由沈某欣假装看车为借口,得知车停在广东汕头澄海区埔美社区后,两人于当天下午将车盗走。 4月30日,沈某欣向一租赁公司租车,开到汕头复制一把钥匙,再将车归还。5月3日,两人跟踪到该车到诏安南诏镇闽粤大市场后,用复制好的钥匙盗车。5月24日,两人又用同样方法,在诏安桥东镇外凤村又盗走一辆车,并开往广东某停车场。后两人到停车场取车时,被蹲守在现场的民警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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