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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9版:国际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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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4日

涉嫌刺死韩国海警 中国船长二审被判23年
比一审减少7年;中方曾表示不接受韩单方判决
13日,在也门首都萨那,示威者爬上美国驻也门使馆的大门,企图进入使馆

N新华 中新 综合

本报讯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3日下午对中国船长程大伟涉嫌刺死韩国海警一案做出二审判决,判处程大伟23年监禁,比一审减少7年,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1.75万美元)。

中国船长

未定是否上诉

二审判决中,另一名船长刘连成被判4年监禁,比一审减少1年,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1.75万美元),对其余涉案船员维持一审判决。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在判决书中说,法庭部分采纳了被告辩护律师提出的一审判决违反量刑年限标准的主张。另外,鉴于程大伟杀人并非故意,事发后主动缴纳保证金,努力补偿被害者家属,态度真诚,故将程大伟的刑期由一审的30年减至23年。

负责此案的辩护律师胡献旁表示,他将与程大伟商讨是否继续上诉。胡律师透露,在实行三审制度的韩国,法院三审时不开庭审判,采取的是书面审的方式。控辩双方没有口头辩护的环节,而是将自己的辩护意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提交给法院,由法院自己进行审查后宣判最终结果。

中方不接受

韩以国内法判决

2011年12月,韩国海警李清好等两名警员在黄海海域与中国籍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等渔民发生冲突。韩国媒体指,李清好是被程大伟所持利器刺伤,不治身亡。事发后,中方与韩方保持密切沟通,为本案中当事中国公民维护正当、合法权益提供必要协助,敦促韩方理性、公正处理此案。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4月19日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近年来,经常有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发生渔业冲突的事故报道。这一次程大伟事件,韩方预备依据专属经济区法进行审判,专家认为这并不恰当。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李国强认为,由于事发海域中韩并没有划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韩渔业协定》规则,所以不应适用韩国国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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