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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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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陈婧怡 本报讯 昨日,龙文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0年6月至9月,李某明知没有偿还能力,仍透支信用卡28983.8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讨未归还。今年4月23日,龙文警方对李某立案侦查。龙文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28983.8元,数额较大,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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