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9月18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通讯员 郑爱国 廖辉煌 本报记者 黄颖 本报讯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做虚假承诺,龙海一置业公司卖出两套房。消费者向龙海12315投诉,昨天调解,得以退房。 8月10日,黑龙江两位张姓消费者称,龙海一置业公司营销经理称,他们的商品房起步价每平方米3688元,均价不超过每平方米4000元。他们各预购一套房,并交一万元预向金。8月17日,未签合同下,他们分别支付了首付款。9月10日,他们获悉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房价超过承诺价,提出退房,遭到拒绝。 龙海工商局12315接他们投诉后,调查核实,消费者所言属实。经调解,两人退房,并拿回了之前交的所有款项。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