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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2版:闽南新闻-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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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0日
厦门的士燃油附加费
明起调整为3元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龚晓凤

本报讯 从明日零时起,厦门市出租车每趟运营燃油附加费调整为3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9月11日零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厦门市93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由7.16元/升上调至7.59元/升。根据厦门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厦门市物价局决定自9月21日零时起,调整全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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