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秋云 林继学 文/图
本报讯 到餐馆吃饭,茶也没喝一口,到结账时却发现账单上多出一笔叫“茶位费”的名目,每人1元。昨日,市民黄先生和朋友到泉秀街“老乡村”饭店吃饭时,遇到这事。
虽然钱不多,饭店最终也退回了4元,黄先生还是认为费用收得不合理。泉州12315指挥中心和相关律师也表示,饭店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名目,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的嫌疑。
事件
市民:1元“茶位费” 被收得莫名其妙
昨天中午12点多,黄先生和三位朋友到“老乡村”吃饭,点了四菜一汤,外加饮料和米饭,一共160元。买单时,单据上却写着164元。
“你们怎么还在收取餐具费?”黄先生以为是被收了“餐具费”,服务员的回答,让他们更吃惊。
“不是餐具费,叫茶位费。”黄先生第一次听说“茶位费”,不清楚是个什么费用。服务员解释,“茶位费”就是指茶水和纸巾的费用。“她们说,一直都有这项费用,而且整个泉州随便走进哪家饭店都要收这个钱!”
黄先生不解,一来服务员并未给他们上茶;二来,茶水在很多餐馆都免费,既然要钱,为何服务员没提前说?
“我们菜单里有写啊!”双方为此争吵起来,最终,服务员退回4元钱。
商家:茶水也要成本 只要上茶就收费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这家店。在菜单上,记者看到服务员所说的“茶位费”。“1元/人 茶位”,一行小字写在菜单一面右上角,相比其他内容,并不显眼,容易被忽略。
记者随机采访一些曾到该餐馆消费的市民,他们都表示,“并不知道有这项费用”,“一般看菜单就是点菜,不会看那么仔细”。
对这项费用,该餐馆后厨负责人胡先生解释,因为茶水也需要成本。胡先生表示:“我们要求服务员倒茶水时,要提醒客人,需要收茶水费。”记者质疑,服务员并未向黄先生等人做过类似提醒,胡先生称是个别服务员的问题。他表示,如果客人要求不上茶,饭店就不会收取茶位费,“一般客人没说不要,我们都会上茶水”。
说法
工商:额外收费需明示 否则就是不合理
针对此事,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还是第一次碰到“茶位费”的投诉。该工作人员表示,餐馆对需额外收费的行为未进行明示,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是不合理的。“好比有些饭店的餐巾纸,在消费前要明确告知食客,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如果消费者接受了,此消费行为就视为双方自愿,否则这样的收费就不合理。市民在消费中,如遇此类情况觉得有疑问,可向物价部门或者12315反映。
律师:菜单标示不规范 应明确告知消费者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廖逸律师认为,饭店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茶位费”,可算是一种“变相的餐具费”。
廖律师分析,饭店在菜单上以小字标注“茶位费”,实际上是打了个擦边球,“勉强算得上有明示”,但称不上规范。“如果饭店要收取这笔费用,不仅应当明示,而且还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样才能让他们有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