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年9月29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XZA10版:漳州新闻-综合

  1. 版面导航
2012年9月29日

金冠花园 频现高空垃圾
一业主小车遭袭,物业称没收管理费,不承担责任

N本报记者 方锦燕

本报讯 住在金冠花园小区的申先生最近很郁闷。前天下午,他的车停在小区时遭遇“高空垃圾”,车顶、玻璃上满是水果残渣。而这种事是两年以来第三次发生了。申先生要求物业给说法,但物业表示,高空抛物属市民素质问题,无法管理。

业主:两年来车被砸三次 物业从未回应

前天下午,申先生的车停在小区车位不到一个小时,一袋从天而降的垃圾正好砸中他的车,袋里尽是水果残渣,弄得车厢、玻璃上一片狼藉。

这样的倒霉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早在两年前,申先生的车停在小区时就被砸上了一袋垃圾。2011年春节,申先生的小舅子将车停在同样的地点,竟也被楼上抛下的垃圾袋砸中。因袋中装着罐头,车玻璃都被砸碎了。

前两次,申先生都忍了,但他一直觉得物业管理不到位。他认为,自己交了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车辆被高空抛物砸到,物业应当给个交代。但据他说,问题反映以后,物业从未回应。

物业:属业主素质问题 只能尽到告知义务

昨日上午,漳州佳乐物业有限公司黄主任表示,前天申先生到物业管理处反映此事后,工作人员就去了现场查看,也问了停车区域的保洁员,但调取监控查看后仍一无所获。

“高空抛物是业主素质差,防不胜防,而且监控无法拍到。”黄主任说,金冠花园是老小区,经常出现业主高空抛物,每次见到后只能劝解,并要求业主把垃圾捡回去。他们也在电控门上贴过相关通知,禁止高空抛物。

对于责任问题,黄主任表示,物业只收取业主停车场地费120元,并没有多收取60元的管理费,因此不承担管理责任。她建议,如果业主担心车辆被高空抛物砸到,可以停在车棚里。

但记者走访发现,小区里的停车棚,最多只能停十几部车,无法满足小区所有车辆停入。

律师:物业应尽力制止 并消除安全隐患

福建省方圆人律师事务所洪律师认为,由于物业没有收取车辆管理费用,因此很难界定物业是否该对业主车辆负管理责任。

“但业主有缴交物业管理费,物业一有发现高空抛物现象,应该尽能力采取措施制止。如果无法制止,也应该请公权力来介入。”洪律师说,物业有义务制止高空抛物现象,同时应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整改,如通过搭棚、装监控等方式,以保障业主的车辆及人身安全。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