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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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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韩影 通讯员 黄仲谋 本报讯 骑着套牌摩托车,挑人行道、红绿灯交叉口或公交站等人流多的地方转悠,专盯用iPhone手机的行人,趁其不备,下手就抢。近日,万某因犯抢劫罪,被丰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万某是贵州人,今年34岁,经老乡介绍来泉打工,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知道大家如今都爱用‘苹果’,就打算趁机赚上一笔”,今年3月到4月间,他先后在丰泽区刺桐路中升雅园附近、田安路人行道上等地,趁人不备,抢夺9部iPhone手机,涉案价值近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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