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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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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淑芳 通讯员 苏金发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泉州检验检疫局获悉,从10月1日起到12月31日期间,泉州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均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此举将惠及3000多家企业,可为企业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约4600万元。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第四季度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范围为: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以及复验费、免验、机械取制样费、标志(标记)成本费、封识成本费、隔离场(圃)租用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据测算,预计免征收费政策将为泉州市3000多家进出口企业节约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约4600万元,其中今年国庆7天假期(10月1日至7日),泉州检验检疫局即受理进出境货物报检203批,货值5.31亿美元,已为企业免收检验检疫费73.5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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