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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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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出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出门看“脸色” 一路保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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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台风、暴雨、高温、大雾等极端的天气状况,经常会在厦门出现。因此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是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必要措施。前天,记者从厦门市政府获悉,《厦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开始实行,将分别从轻到重,以蓝、黄、橙、红四个颜色的预警信号,对市民进行提醒。 新出台的预案适用于厦门市范围内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海上大风、低温(霜冻、冰冻)、干旱、高温、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预案》规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厦门市气象局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及时更新和滚动播发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报道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机构统一发布的应急响应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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