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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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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郑爱国 陈文伟 本报记者 黄颖 本报讯 昨日,经龙海市工商局颜厝工商所调解,来自厦门的邓先生夫妇获得漳州市桥南水果市场某宾馆的300元赔偿。 邓先生夫妇前晚入住该宾馆,因房间床头灯坏了,服务员临时换上一粒荧光灯。邓先生夫妇没有关灯睡觉的习惯,哪想昨日起床后,夫妻俩的眼睛都出现浮肿,看东西模糊,经医生检查,是整夜受荧光灯照射所引起的。颜厝工商所12315投诉站接诉后,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一致协议,由旅馆赔偿邓先生夫妇治疗眼睛的医药费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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