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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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厦门市一小区发生一起惨案:26岁的女白领刘艳在自己的家里,被人用刀残忍地杀害。案发一周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海平抓获归案。
刘艳是一家投资顾问公司的高级白领,陈海平则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两人互不相识,更无仇怨,陈海平为何会对素昧平生的刘艳下此毒手?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原来,“购物控”女白领刘艳,经常将留有自己电话号码、地址的网购物品外包装,扔到小区的垃圾桶旁,被大学毕业后一直待业的陈海平盯上,于是他铤而走险……
女白领家中遇害 财物被洗劫一空
2011年8月3日晚,在泉州南安市经营石材公司的刘建南,给在厦门工作的女儿刘艳打电话,手机一直不通,座机也无人接听。
次日一早,刘建南便驾车几十公里,来到刘艳居住的小区。久按门铃没人应答,刘建南便掏出随身的钥匙打开房门:房内一片凌乱,刘艳被人反绑住双手,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地板上满是凝固的鲜血。刘建南赶紧扑上去,抱起了地板上的女儿,然而让他痛不欲生的是,女儿的身体已经冰凉……
警方的勘验结论认定:刘艳头部和腹部遭遇钝器击打,颈部有一处刀伤正好刺中了大动脉;刘艳的手提包遭人翻动,包内的现金、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及房内的手提电脑等值钱物品被洗劫一空。警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
刘艳是刘建南的长女,1986年出生,2009年7月大学毕业之后,应聘到厦门一投资有限公司任职。由于工作努力,又有专业知识,刘艳很快被公司提升为投资策划部经理。
刘艳工作稳定后,为了能让女儿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刘建南特意出资给女儿在厦门市区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平时,刘建南夫妇在南安老家生活,刘艳一直过着单身生活。
凶手一周后落网 与死者同住一小区
凶手会是谁呢?刘艳的房门没有被撬开,可以推定的是:凶手找借口叫开了刘艳的房门,最终实施犯案。警方随即调阅了刘艳手机通话记录,发现最后一个与她联系的手机通话时间,是在2011年7月31日下午5时许——这正是刘艳遇害的时间段,该手机号码的机主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警方通过排查,发现该号码刚刚开通,且除了与刘艳的手机有过一次通话外,没有任何其他通话记录。
就在警方的线索中断之际,另一条线索浮现出来:警方通过调取刘艳的银行账号,发现在2011年7月31日晚上10时20分及8月1日上午11时9分,有人分别在死者居住小区不远处的一个柜员机及漳州市区的一个柜员机上取款。警方立即调取了该两处柜员机上的银行监控视频,发现用刘艳银行卡取款的,是一名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男子。
随后,警方下载了该男子的视频图像,开始进一步走访调查,很快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刘艳居住小区的物业保安认出该视频中的年轻男子,正是与女友租住在该小区的陈海平。
2011年8月6日下午,警方将逃回漳州平和老家的陈海平抓获归案。随着陈海平归案后的交代,警方很快查实,时年24岁的陈海平一年前大学毕业,虽与刘艳同住一个小区,但两人从没有过正面接触,根本不认识。
网购控随手丢包装 垃圾桶泄露信息
陈海平,1988年6月出生,2007年7月考上大学。上大二时,他和同班同学张丽娟坠入情网。
2010年7月大学毕业后,陈海平与张丽娟一同来到厦门求职,租住在刘艳所居住小区的一间单身公寓里。很快,张丽娟应聘到厦门一运营公司做文员,而陈海平的求职之路却屡屡受挫,最终无功而返。2011年2月下旬,从老家过完春节回到厦门,张丽娟开始有了离开陈海平的想法。陈海平似乎也察觉到女友态度的变化,最终决定考研。
2011年4月中旬,陈海平路过小区居民楼下的垃圾桶旁时,不小心被脚下一个精美的包装袋绊了一下。他下意识地低头一看,发现是被人丢弃的邮寄名牌皮包的外包装袋。稍一留意,他发现包装袋上粘贴的邮寄包裹单还完好无损,邮寄地址、姓名和手机号码赫然在目,收件人正是“刘艳”。
一天后,陈海平再次路过小区居民楼下时,发现垃圾桶旁边又扔了一个邮寄包装袋,粘贴在袋子上的邮寄包裹单依然完好无损,收件人同样是“刘艳”,袋子里还露出一件新衣服。陈海平看四下无人,悄悄把包裹捡了起来,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一件浅绿色的真丝连衣裙,标签完整。
此后,陈海平每次经过此处,脑海里都会突然闪出“刘艳”这个名字,也会下意识地往那个垃圾桶旁瞄上一眼。
事情还真是凑巧,陈海平经常能看到“刘艳”扔在垃圾桶旁的邮寄物品的各种外包装袋。如此高频率地出现“刘艳”的名字,陈海平推想:她一定是个网上购物狂,生活过得非常滋润的女白领。
其实,陈海平推测得没有错,刘艳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淘宝控”,无论是衣服、手提包、化妆品,还是护肤品,她都喜欢在淘宝网上购买。
2011年6月18日,陈海平又一次看到刘艳从家里出来,随手将包装袋扔在小区路边。于是,他把包裹单撕了下来,塞进了手提包里。
假快递入室抢劫 凶手被判死刑
2011年7月26日晚,陈海平租住的房子房租很快到期,而不久之前,张丽娟提出和他分手,搬了出去。此时,手里只剩下400元钱的陈海平,感到一种从没有过的压力。那天晚上,他突然掠过“冒充快递员抢劫刘艳”的念头。
思来想去,陈海平决定铤而走险一回。他甚至还在心里宽慰自己:就做一次,等考上研究生后好好找工作。
2011年7月30日晚上,他特意去商场买了胶带、水果刀,想好进门后,用水果刀威逼刘艳就范,抢到钱就走。第二天下午4时许,他换上了新买的手机卡,给刘艳打电话,自称是快递公司的员工,有一份她的包裹要送。
据陈海平交代,当他带着自制好的包裹送到刘艳居住的房间时,刘艳没有任何防备地将房门打开。还没等刘艳反应过来,他便冲进房门,然后把水果刀架在了刘艳的脖子上威胁说:“别出声,我要钱不要命。”
“你要钱我给你,你别伤害我。”面对手持水果刀的陈海平,刘艳表现得非常配合。随后,她被陈海平用胶带绑住了双手。由于刘艳喜欢网购,买东西都刷卡,陈海平只从她的包里掏出600多元现金。陈海平有些不甘心,又从她的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威逼刘艳说出了密码。
原先还有点恐惧的陈海平,没有想到事情进展得如此顺利。拿到银行卡后准备离开的他,担心刘艳会喊叫,便从卫生间里找来一条毛巾,把她的嘴堵上。刘艳直到此时也没有反抗,非常顺从地配合他。
此后,见色起意的陈海平,扑向了刘艳。此前一直顺从的刘艳,开始剧烈反抗。陈海平拿刀准备威胁一下刘艳,刘艳惊恐之下扭头躲避,就在一瞬间,他的刀刺中了她的颈动脉。
意识到自己杀了人,陈海平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在房间内呆坐了半个多小时之后,他决定取掉刘艳银行卡上的钱并逃得远远的。一周后,警方锁定并抓获了陈海平。
2012年2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海平死刑。陈海平不服,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近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本文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