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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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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华健 通讯员 唐雪峰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民政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石狮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480元,居全省首位。 据石狮市民政局黄局长介绍,这是自2004年1月以来,这已经是石狮市城乡低保标准第五次提高。黄局长说:“为让低保户享受‘幸福石狮’的改革成果,这次调整幅度最大,达到80元。” 经记者了解,从1998年1月1日起,石狮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4年来,全市共发放低保金8512.5496万元,有17306户次享受低保补助,在全省、泉州市率先实现低保城乡一体化和应保尽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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