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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7版:漳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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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3日

“柚王”义拍3.3万遭质疑
得主证实,实际成交价是2.7万;平和县农业局称,此举是为让柚农有更好的创收,并非义拍,所得款项用于扶持蜜柚产业发展
柚农曾木坤说,拍卖会过后,很多收购商慕名来收购他的柚子

N见习记者 朱加良 本报记者 戴江海 文/图

本报讯 近日举行的第八届中国(平和)蜜柚节上,作为活动之一的蜜柚节拍卖会,引发关注。

据媒体报道,这场拍卖会是义拍,其中,今年刚评选出来的12.7斤重的“中国柚王”,以3.3万元落槌。拍卖结果随后引来质疑,柚子保质期有限,不是珍藏,是否值3.3万元?这场拍卖是真实存在还是炒作?既是义拍,这笔款项是否用于慈善事业?

昨日,记者来到平和县走访获悉,“柚王”的实际成交价格是2.7万元。对于质疑,负责“柚王”评选及拍卖的县农业局的回复是,高价拍卖“柚王”,是为了提升蜜柚的价值,让柚农有更好的创收,且“柚王”的拍卖并不属于义拍,所得款项将作为平和蜜柚产业的发展基金。

值不值3.3万元?

“柚王”实际成交价为2.7万元,3.3万元是当地给媒体通稿的口径

据媒体报道,作为蜜柚节的活动之一,平和于10月12日举办“柚王”评选,九峰柚农曾木坤以一个12.7斤重的柚子夺魁。10月18日,蜜柚节另一个活动——农资农机产品展销会开幕,开幕式上举行蜜柚节义拍活动,曾木坤的“柚王”以5800元起拍,最后以33000元落槌。

“柚王”高价卖出,受益的就是曾木坤,但不是因为拍卖款项。“柚子去评选获奖,主办方有奖励,柚子是主办方拿出来拍卖的,拍卖的价钱自然是给主办方。”曾木坤说,他有一棵柚子树专产大柚子,10斤的柚子不在少数,“柚王”高价拍卖经媒体报道后,很多收购商都慕名前来收购,“我正好这几天卖柚子,一斤卖到1.8元左右,比九峰这一带的平均收购价,要多出一两毛钱”。

拍卖之后,质疑声也随之而来,有人说,柚子的保质期只有一两个月,没有珍藏价值,不值3.3万元。当地果农还说,好吃的柚子,一般重量在2斤至3斤左右,长到“柚王”这么大个的,反而可能汁少肉硬,食用效果不佳。

“柚王”的得主,是平和友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赖友阳,他同时担任当地蜜柚同业公会的会长。他说,当天一同参加“柚王”拍卖的,有二三十人,以外地收购商居多,竞争相当激烈,最后被他以2.7万元拍下。平和县农业局经作站的张站长也证实,2.7万元才是“柚王”的实际成交价。至于为何媒体报道是3.3万元,多方受访者向记者表示,3.3万元是当地发给媒体的通稿口径。

“这么大的柚子吃是没法吃,拍回来后在公司摆了一会儿,又拿去做‘蜜柚节’展览。”赖友阳坦承,“柚王”本身虽然没什么用途,但是可以借拍卖这一事,提升平和蜜柚的名气,“拍得‘柚王’后,主办方还会送我一块‘柚王’牌匾,我们公司更有面子,很多柚农都认识了我,我和柚农打交道方便不少,高质量的柚源就更有保证”。

是不是“义拍”?

县农业局否认“义拍”说法,称所得款项将用于扶持蜜柚产业发展

平和县农业局经作站的张站长说,“柚王”评选已经进行8年,但拍卖还是第一次,除“柚王”外,“大柚王”评选的第二名、第三名,分别以1.15万和1.1万的价格被拍走。“‘柚王’虽然食用价值不高,却有着很高的文化价值。”张站长说,“柚”字读音与“有”字相同,在闽南语里,“有”又通“发”,“柚王”的个头大,是旺发的象征,很多人竞拍,也是想买个好彩头。

对于拍卖所得款项的去向,平和县农业局的张局长说,根据县政府相关政策,所得款项将以基金的形式,用于扶持平和的蜜柚产业发展。不过,“柚王”的拍卖,并非媒体报道的“义拍”,筹措“柚王”竞拍前与竞拍后,他们都没有“义拍”的提法,事先也没有与慈善机构联络,“有的媒体把我们的意思理解错了,也有可能是那天拍卖会上,还有其他艺术品属于义拍,导致人们以为“柚王”也是用来义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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